(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指导下级红十字会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建设和开展各项工作。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三)依法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和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卫生健康等知识的宣传,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四)依法依规做好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简称“三救”)工作以及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 捐献(简称“三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和教育以及相关人道救助工作。 (五)组织开展红十字宣传、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六)加强红十字会之间的交流合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广东省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佛山市红十字会职责
发布时间:2023-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