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红十字运动源于战地救护。救护工作是中国红十字会传统工作和法定职责。1993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中国红十字会“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的职责。
第一目击人的现场救护是院前救护的一个重要环节,救护车未到来之前的10分钟是抢救生命的黄金时间。红十字救护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大众防灾避险意识,普及自救互救知识和技术;就是让普通大众成为可以救护生命的第一目击人,挽救生命,减少伤残。
中国红十字会是我国开展救护培训历史最悠久、技术最权威的机构。红十字救护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心肺复苏,创伤救护,急症处置、避险逃生等。红十字救护培训的特点是初级的、现场的、群众性的,而且是公益性的。同时,救护培训是很多工作和项目(志愿者、青少年,社区健康、社区备灾等相关项目)的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