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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物方式

发布时间:2013-05-22

1、填写佛山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物资捐赠函交至佛山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电话/传真:82363456,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49号2座首层)

2、佛山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确认物资是否可以接收,并通知捐赠人;

3、接收程序:清点物资—开具收据—物资入库。

备注:物资质量、安全性由捐赠者负责并提供相关证明; 食品保质期或有效期须在半年以上,药品保质期或有效期须在九个月以上;价格按出厂价或批发价计算。

表格下载:

佛山市红十字会物资捐赠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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